天水市財政局 天水市環(huán)境保護局
天水市工業(yè)和信息化委員會 天水市公安局
關于天水市提前淘汰“黃標車”獎勵資金公告
為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,鼓勵“黃標車”提前淘汰,根據(jù)甘肅省《提前淘汰“黃標車”獎勵資金管理辦法》和《天水市提前淘汰“黃標車”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》(天財經(jīng)二[2015]857號),市財政局、市環(huán)保局、市工信委、市公安局將聯(lián)合辦理提前淘汰“黃標車”獎勵資金相關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獎勵對象
本公告所指“黃標車”,是指在全市兩區(qū)五縣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注冊登記,污染物排放達不到“國Ⅰ”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“國Ⅲ”標準的柴油車。
有下列情況之一的“黃標車”,不享受獎勵政策:
1.黨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所屬的“黃標車”;
2.距離強制報廢年限一年以內(nèi)的“黃標車”;
3.已享受國家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“黃標車”;
4.因自然原因、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“黃標車”;
5.黃色環(huán)保檢驗合格標志不是甘肅省核發(fā)的“黃標車”;
6.未交售給甘肅省境內(nèi)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公司進行回收拆解的“黃標車”;
7.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(xù)3個檢驗周期內(nèi),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“黃標車”。
二、獎勵標準
1. 報廢重型載貨車18000元/輛;
2. 報廢中型載貨車13000元/輛;
3. 報廢輕型載貨車9000元/輛;
4. 報廢微型載貨車6000元/輛;
5. 報廢大型載客車18000元/輛;
6. 報廢中型載客車11000元/輛;
7. 報廢小型載客車7000元/輛;
8. 報廢微型載客車5000元/輛;
三、獎勵比例
1、載貨汽車:提前淘汰時間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5年(含5年)以上的,按獎勵限額標準全額獎勵;距報廢年限1-5年且提前淘汰的,按獎勵限額標準60%給予獎勵。
2、載客汽車:提前淘汰時間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限4年(含4年)以上的,按獎勵限額標準全額獎勵;距報廢年限1-4年且提前淘汰的,按獎勵限額標準60%給予獎勵。
3、強制報廢年限根據(jù)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(guī)定》,對于無使用年限限制的非營運小、微型客車和大型轎車提前淘汰的,按照本《辦法》規(guī)定的獎勵限額標準全額獎勵。
四、獎勵期限
提前淘汰“黃標車”獎勵期限為2015年1月1日-2017年12月31日,逾期不予獎勵。
五、受理地點
受理地點設在天水市政府政務大廳市環(huán)保局服務窗口(天水市秦州區(qū)建設路185號工商銀行裙樓2樓)。
六、受理時間
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常工作時間內(nèi)(法定節(jié)假日和雙休日除外)。
七、咨詢電話
咨詢電話:0938-8213577 聯(lián)系人:劉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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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2月25 日